自動化機器人一般由執行器、驅動裝置、檢測裝置、控制系統和復雜機械組成。
執行器
為機器人本體,其手臂一般采用空間開鏈連桿機構。移動副(旋轉副或移動副)通常稱為關節,關節的數量通常是機器人的自由度。根據關節構型和運動坐標形式的不同,機器人執行器可分為直角坐標型、圓柱坐標型、坐標型和關節坐標型。出于擬人化考慮,機器人身體的相關部分通常分別稱為底座、腰部、手臂、手腕、手(手爪或末端執行器)和行走部分(用于移動機器人)。
驅動裝置
是驅動致動器移動的機構。機器人根據控制系統發出的指令信號,借助動力元件進行動作。它輸入電信號并輸出線性和角位移。機器人使用的驅動裝置主要是電動驅動裝置,如步進電機、伺服電機等。此外,還使用液壓、氣動等驅動裝置。
檢測裝置
用于實時檢測機器人的運動和工作狀態,并根據需要反饋給控制系統,與設定信息比較后調整執行器,確保機器人動作符合預定要求。作為檢測裝置的傳感器大致可分為兩類:一類是內部信息傳感器,用于檢測機器人各個部分的內部狀況,如每個關節的位置、速度和加速度,并將測量信息作為反饋信號發送給控制器,形成閉環控制。一種是外部信息傳感器,用于獲取機器人工作對象和外部環境的信息,使機器人的動作能夠適應外部條件的變化,實現更高水平的自動化,甚至使機器人有一定的“感覺”,向智能化方向發展。例如,視覺和聲音等外部傳感器將工作環境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工作對象,形成一個大的反饋回路,這將大大提高機器人的工作精度。
控制系統
一個是集中控制,即機器人的所有控制由一臺微機完成。另一種是分散(階段)控制,即使用多臺微型計算機共享機器人的控制。例如,當上、下位機完成對機器人的控制時,主機往往負責系統的管理、通信、運動學和動力學計算,并向下位機發送命令信息;每個關節作為從關節,對應一個CPU進行插補操作和伺服控制處理,實現給定的運動,并將信息反饋給主機。根據作業任務的不同要求,機器人的控制方法可分為點控制、連續軌跡控制和力(力矩)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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